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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付能力未达标,安心财险不安心

增资、补债成为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的主要应对手段。

近日,近180家保险公司陆续披露了2023年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截至8月30日,有27家公司偿付能力不达标,部分公司未发布偿付能力报告。

偿付能力是对保险公司各类风险的综合判断,也是衡量保险公司偿债能力及安全性的重要指标。按照原银保监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偿付能力达标的保险公司须同时符合3项监管要求: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为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对支点财经记者表示,对偿付能力不达标的险企,监管机构会限制某些业务的开展,情况严重的,甚至会进行接管。

湖北有长江财险和国华人寿两家保险公司。第二季度,长江财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221.53%,风险综合评级BB,达到监管标准。注册地在武汉、总部位于上海的国华人寿则未披露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多家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亮红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召开的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指出,二季度有27家险企业风险综合评级不达标,其中15家公司为C类,12家公司为D类。据不完全统计,寿险方面,北大方正人寿3项监管要求均不达标、三峡人寿2项不达标,华汇人寿、合众人寿、幸福人寿、长生人寿、渤海人寿等公司风险综合评级为C。

财险方面,长安保险和安心保险3项指标均不达标,比亚迪财险风险综合评级为D,除此之外,富德财险、安华农险、珠峰财险、华安财险、前海财险、渤海财险、都邦财险等公司综合风险评级为C。

2023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不达标险企(部分)

注: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是指即核心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值,衡量保险公司高质量资本的充足状况;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是指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值,衡量保险公司资本的总体充足状况。(来源:支点财经整理)

二季度,安心财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负值,经营情况堪忧:目前主要面临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短期健康险、车险等主要业务停滞,流动性压力较大等风险。公司表示,正在高度重视并全力推进增资工作,以期尽快实现实质性进展。

北大方正人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19.77%,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39.53%,远低于达标水平。北大方正人寿表示,偿付能力不达标的主要原因是与方正集团关联债权大幅减值。目前公司正积极协调三方股东,推动增资事宜,预计三季度末增资后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将高于120%。

三峡人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75.13%,综合风险评级由C类降至D类。三峡人寿表示,目前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偿付能力承压以及相关战略和可资本化等风险,改进措施包括继续加强相应风险的整改、推动风险偏好体系和关键风险指标库建设、改善内控合规短板、落实偿付能力管理方案等。

比亚迪财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由上季度的-428.59%上升至949.54%,偿付能力有所好转,不过风险综合评级为D,仍未达标。比亚迪财险是由比亚迪耗资36亿元收购破产重整险企易安财险而来。今年上半年,比亚迪财险实现保费收入60.79万元,实现净利润-2746.49万元。

增资、补债成为了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的主要应对方法。渤海人寿表示,将采取加快落实资本补充工作,推进发债增资取得实效,加快推进增资引战工作,全力开展次级定期债募集工作等措施。截至二季度末,渤海人寿已完成2.3亿元次级定期债的募集。

对此,某大型险企投资部负责人李明(化名)对支点财经记者表示,增资、补债提升了资本金,提高了险企抵御风险的能力,可以起到改善险企偿付能力的作用。除此之外,险企还应通过改善产品、压缩费用、增强盈利能力“治本”来提升自身偿付能力。

经过整改后,部分公司评级有所改善。幸福人寿二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为C类,报告中公司表示得分已达到B类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暂维持上季度评级结果,连续两季度有所提升后以当季度为准;都邦财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指标有明显改善,虽仍未达到监管要求的B类及以上,但风险综合评级已由去年的D类上升至C类。

警惕市场风险

第二季度,除正在推进风险处置工作的天安人寿、华夏人寿,还有大家人寿、和谐健康、恒大人寿、富德生命、前海人寿等险企没有披露偿付能力数据,信泰人寿、弘康人寿2家险企没有披露风险综合评级,其中多家企业已经陷困,偿付能力报告难产。

业内人士分析,对于存在问题风险的险企,监管部门大概率会采取措施,譬如限制新保单,限制向股东分红,限制增设分支机构等,但并不会叫停销售。同时,监管部门允许险企不披露偿付能力数据,是希望企业通过调整产品结构、缴费模式和压降成本等方式,改善经营能力。

所以,在热销的产品中,经常能看到陷困险企的名字。截至今年4月,银保同业市场,保费规模前十的保险公司中,就有大家人寿、和谐健康、华夏人寿和恒大人寿4家高风险公司。

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是,偿付能力不足的高风险险企,他们的产品还能购买吗?

保险业内人士分析称,偿付能力充足率是动态、波动性的指标,偿付能力过于充足,也表示资本金没有得到充分运用,但如果偿付能力不达标,则需警惕险企后期发展能力和经营风险。

“为了获得保费规模和现金流量,一些中小险企和陷困公司往往给出的销售费用更高,让渠道有充足的意愿去推产品。为了兑付过去的高息保单,后面还要发新的高息产品,风险越叠越高。”一位资深保险销售人士对记者表示。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公司发布的《中国保险业风险评估报告2022》也提及,保险市场利差损(保险资金投资运用收益率低于有效保险合同的平均预定利率而造成的亏损)风险加剧,在长期利率下行的环境下,以固定收益类投资为主的保险行业投资收益率将有所下降,到期资产和新增资产无法持续原有的收益率,但负债成本相对刚性,将导致利差逐步收窄,存在较大再投资风险和利差损风险。保险业资本供需不匹配将导致保险公司,特别是中小保险公司资本压力增大,资本不足风险也在增大。

李明分析,如果陷困企业长期无法改善偿付能力,按历史情况看,国家保险保障基金和有实力的企业会接管濒临破产或者重组的险企。安邦保险曾疯狂投资并购,形成了巨大的风险隐患,加之创始人、董事长吴小晖涉嫌经济犯罪,严重危及公司偿付能力,最终被原银保监会接管。中国保险保障基金和中石化集团、上汽集团共同出资203.6亿元设立大家保险集团,依法受让安邦人寿、安邦养老和安邦资管的股权,同时设立大家财险,接管安邦财险的部分保险业务、资产和负债。华夏人寿、新华人寿等多家险企早先也曾被接管。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伴随保险业门槛抬高、社会资本进入保险行业意愿降低、宏观经济不景气等因素,化解风险的难度有所上升。

京都律师事务所金美华律师提醒,在保险销售过程中会存在误导的情况,导致消费者忽视偿付能力指标。如果保险销售一味强调“国家兜底”“偿付能力不重要”“保险公司不会破产”“完全不用担心保单兑付”等概念,会使消费者片面理解保险法,属于误导消费者,夸大保险产品功能。(记者 张帆)

(实习生马广弟参与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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