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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聚合平台监管、厘清运营边界 浙江提出“五不得”

近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网约出租车数字化 监管改革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聚合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应督促其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并承担承运人责任。

这也是继江西、云南、河南等地之后,又一份要求规范聚合平台运营的政府文件。   

《方案》强调,为积极规范网约出租车营商环境,保障司乘人员的合法权益,要求浙江省各地交通部门加强对网约车聚合平台的监管,厘清聚合平台运营边界,明确聚合平台安全管理责任,保护消费者和驾驶员权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此外,《方案》明确了聚合平台“三证核验”的责任,“各地应督促聚合平台依法履行事先核验与其合作的网约车平台、驾驶员和车辆的有效许可信息。”   

同时,《方案》提出“五不得”,聚合平台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招募驾驶员、直接开展供需匹配、侵犯乘客约车选择权、干涉网约车平台自主定价、直接调度或控制运力等行为。聚合平台及其合作的网约车平台公司依法建立健全咨询服务和投诉处理的首问负责制度,及时妥善处理乘客和驾驶员的咨询、投诉。

《方案》还提到,聚合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应督促其依法取得经营许可,并承担承运人责任。防范“假聚合、真自营”,聚合平台以“聚合”之名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今年以来,关于“多地对网约车按下暂停键”““聚合平台拉低网约车准入门槛“的讨论越来越多,多地监管部门也陆续出台文件规范聚合平台运营。      

河南省南阳市、周口市等地先后针对网约车聚合平台出台了《关于加强网约车聚合平台经营服务管理》的通知,《通知》同样对网约车聚合平台的依法合规开展经营、切实保障乘客和从业者权益等方面做了规范与要求。        

江西、云南部分地区还就聚合平台无证经营行为开出罚单。据媒体报道,江西上饶、赣州、宜春、景德镇等多地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就“高德打车”涉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问题,对高德打车经营主体“北京易行出行旅游有限公司”下发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要求其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    

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就 “高德打车”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一案正式开出罚单,罚款一万元并责令整改。

有业内人士指出,浙江此次创新性提出对聚合平台监管的新方法,进一步明确了聚合平台责任和边界,值得各地借鉴学习。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好消费者权益,保障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附:《网约出租车数字化 监管改革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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